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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1-30
有妈真是太好了
在我幻想过的所有童话里,只有妈妈没有爸爸(太好了太好了我爸从来不碰电脑!),妈妈带女儿一起飞,或者一起住在不长树的海岛上。妈妈和女儿一起做汤,为了男朋友的事吵得不可开交,然后妈妈的头上就开始放电,女儿立刻应声倒地。我太爱我妈了,她对我说过的最贴心的话都超越了庸俗的日常语言,全部都不是倚老卖老的老生常谈,而是诗人(还是写悲哀的诗的诗人!)才能说出来的话。虽然,其实,她只是一个多么多么普通的妇女,一个59岁的只念到初中的妇女。如果女儿顽劣不堪,最普通的劳动妇女也会诗兴大发啊!
在家里的时候,我一直都跟妈妈睡。她这么瘦小的人,却给我强大的安全感。我怕鬼啊妖精啊小偷啊老鼠啊等等不祥之物,有妈妈睡在我旁边,我就什么都不怕了。何况,她居然是冬暖夏凉型的(我刚好相反),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找到第二个有此能耐的人。与她相比,别人真是显得微小羸弱且平淡无奇。
因为刚刚和妈妈通了电话,所以就有了上面这些萝莉八所的话。
“我在找工作。”
“你还没找到啊?”
“爪子嘛!人家不要我。”
哈哈,真是爽,只有跟她才可以这么坦诚的说,一点借口和遮掩都没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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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1-28
路又长又烂
路又长又烂——说明一切都是正常的。中了一亿块钱那个人不是我,键盘上还是那么多烟灰,每天都和501售票员吵一架……有个人的脖子突然变成弹簧,亲到自己的背中央,还可以把头伸到别桌去偷菜吃。这个幸运的人也不是我。
今天太阳很刺眼,大概它心情不好。如果它是她,心情就会更不好。如果它是我,大概就要爽翻了。
可惜它不是我。
我很镇定的没有在售票员指定的地方下车,继而要求在离家更近的地方下车。
她瞪园牛眼,没礼貌的说:“刚才为什么不下?”
比嗓门她显然不是对手啊,毫无魅力的老姑娘,“因为那里不是站,这才是站!你们总是停在路中间,这么危险!”
她把牛眼进化成恐龙眼,“你要爪子嘛!!!”
“你不怕投诉吗?”
她闭嘴了。但是在我下车后,她犹豫的向我比出一个中指。
每天一次,情节几乎一样,只有细节稍有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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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1-27
三天前的一场球
忘了说那场比赛,桑神对奶牛,桑神赢了。36岁的前任球王,谢顶迹象很明显,驼背,跑动迟钝,很幽默的一个人,把比赛当成一次聚会,周围全是他的朋友。所有的人都在为他加油,站起来为他喊,热烈的鼓掌,他不负众望的发出十几记ACE,势大力沉是其次,落点刁钻是王道。比赛结束的时候,他撩开长臂拥抱牛奶,向观众送出飞吻,笑容在他脸上温暖,长久,舒展。
我从来不是不计较结果的人,即使是别人的结果。不淡泊,也不沉静,更不超脱,是这样一个小我。这样一个小我始终不明白游戏是怎样开始和操作的,娱乐产生在哪个节点,人们为什么投入。我更信赖比赛。比赛是完整的,甚至还有一点公平。我接受残酷的比赛结果。
上了年纪的人也许更需要尊严,这是这场球的观后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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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1-26
流浪汉
这是个有性别的词,但男人和女人都在里面。事实也是这样,我只看到过流浪汉,男的流浪汉。
我看到的每一个流浪汉都穿着整齐,露的肉不多。脸和手在外面,很脏很脏。他们都戴帽子,鸭舌帽,绒线帽,烟囱状的布帽。他们都穿鞋子,可能一样一只,但是是有底子和鞋面的完整的鞋子。他们穿外套,时尚大师级的搭配,把一年四季都穿在身上,各种材质,甚至一根作为腰带的双绞线。他们还戴手套,大多是无指手套,或者是烂掉了手指部分的手套。
今天看到的一个,裹着一件印满大元宝的棉质睡袍,戴着帽檐塌掉的棒球帽,背一只很大的袋子,手里拄着一根长棍。他走在人南立交下面,步伐均匀有力。他70岁左右。
我想知道一个流浪汉的一天是如何度过的。在桥洞下,我看到过睡觉的他们,我看到他们站在垃圾桶旁用纸碗喝汤,看到他们在清晨毫无惰性的走在街道上。但是,我不知道他们连续的一天是怎样度过的。他们有固定用餐的地点吗?他们有“圈子”吗?他们捡到一双“新鞋”时如何处理旧的,毕竟,鞋子不能同时穿上两双。他们在预感死亡来临之前做些什么准备?他们对待过去非流浪生活的态度是什么样的?他们还有记忆吗?他们还能谈论正在毁坏并毫无希望复原的人生境遇吗?
流浪汉用他们整个身体表明了他们的阶级。他们的行为在遗漏中,因为没有人注视,没有人记录。那些用一点点时间留意他们的人总是十分冷漠,好像他们是脏臭的空气和移动的墓碑 -
2007-11-25
有搬家豆瓣小组吗?
2004年9月,烈日炎炎,遇到亲切有礼貌的赖先生,他从香港来,是个基督徒,他租给我们在成都的第一套房子。木地板,暗沉沉的大木柜,哇噻,简约豪华派,还有点殖民地的灰色尾巴。
2005年9月,怀着对学校环境的万分仰慕,我们搬进了川大。一个破烂的单间,墙上的白灰可以蹭到身上。隔壁老奶奶总是劝“年轻人,火气不要那么大,你们咋总是吵架呢”。墙壁富有创意的由一种席子一样的材料刷上白灰做成的,很方便的我撒泼时表演“以头撞墙”。
2006年1月,又怀着对学校南门一带旺盛的生活气息的万分仰慕,我们又搬到竹林村。和房东同住,她只提供给一对非侏儒夫妇一张粉红色的儿童床,很挤,幸好是冬天。她不喜欢我们过来的客人,总是踩花她白色的地板。而我很喜欢她十六岁女儿浑身的发育劲头,一个脾气只比我好一点的小LOLI。
同年3月,由于再也忍受不了房东和她总是湿淋淋的白地板,我们搬到隔壁一栋楼。值得庆祝,我们终于两个人单独住一套房了。这套房子常常人来人往,接待过刚刚失恋的女朋友和热爱嗅妞的男朋友。我持之以恒的和老鼠搏斗,用透明胶补纱窗,把剩下的饭菜都放到洗衣机里。我喜欢一个人呆在客厅里并不需要任何人来和我说话。
2007年3月,一个不务正业的学校保安租给我们一套800块的房子,我们又从南门搬回东门,离图书馆多么近。在那里度过的冬天充满了安详的气氛,即使每周一次的葬礼也不能打击我的乐观主义。我喜欢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从家里步行去教室,涨得脸红扑扑的。如果有车在身后按喇叭,我绝不让路,这里可是学校啊。我们在这里收养了小咪。
2007年7月,大迁徙,从城南搬到华阳。超大房子,超大阳台,窗外还有超大工地。这里让人不愉快,失去了一只猫。有被软禁的感觉。我们恢复了“进城”这个冷僻词汇的使用频率。我们常常进城,在车上昏睡,外面的景色熟悉得像考试题目。
2007年12月,我们要搬到隔壁小区,一个冷静乏味的小套二,难看的木地板,更加难看的人造革沙发。但是想到我和YP又要两个人住了,没有别的人,就感到“呀霍”!






